本報訊(記者趙野 實習生梁玉翠)3月26日記者獲悉,日前臨洮縣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時間跨度長、矛盾積怨深、雙方分歧大的勞動爭議糾紛案件,當事人包某拿到補償金2萬元。
  原告包某訴稱,1988年7月起,他被臨洮某中學委托培訓並招聘為保安人員從事校警工作,後又被安排看管自行車車棚等,直至2013年連續工作了25年。其間2010年2月,原告因孩子身患重病,多次請假。2012年4月,原告包某欲繼續到被告臨洮某中學上班,但學校沒有安排工作,無故提出要終止勞動合同關係,為此雙方發生爭議。多方解決無果後,原告包某遂訴至法院,請求被告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35280元,並補發原告請假期間的工資報酬47040元。被告臨洮某中學辯稱,1988年8月16日起,原告包某被招聘為臨時工,先後擔任校警、收發員、自行車專職管理員等工作,曾多次出現工作失職情況。2010年1月,原告自己口頭提出不乾,便自行離去,學校亦口頭答應終止雙方的聘用關係。經法院多方調解,雙方言和,原告得以補償。  (原標題:25年臨時工被解聘法院調解拿到2萬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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